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96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产权转让申请书》和《鄂五环资评字(2020)099号》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资产进行挂牌。受让方须在支付完(略)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超过规**期提货,出让方按铁路货场管理规定(按货物总重量×每吨1元/天)收取每天货物占用费。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