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标题 : | **电信政企客户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略)4:50:21 | |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电信政企客户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5-0(略) 采购人:(略) 唱价时间:(略) **电信政企客户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推荐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公示时间:2021年03月0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3月05日2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代理机构提出。依据《中国电信**公司采购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报价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略),书面异议(略),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略)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略),异议函必(略),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略),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略),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 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略),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略)。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