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略)农字〔202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3月11日在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略)通知如下:
一、比选对象
**省2021年省级供应商资格招标确定的中标企业。
二、比选内容
详见比选方案(附件)
三、参选企业报名及比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0日下午17:(略)
四、比选时间
2021年3月11日15:(略)
五、有关事项
1、参选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各一份
(1)省级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技术(略)
(3)市、县(区)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支持方案
(4)免疫应急副反应(略)
(5)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服务方案
2、所有比选申报材料要求简单明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并加盖企业公章(必须与省级中标企业名称相符),未盖单位公章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略),比选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3月10日17:(略)前寄达**省**市畜牧兽医局,不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参加比选。参加本次疫苗比选的企业一律不需派人到现场参加比选。
六、严肃疫苗比选工作纪律
比选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纪律和廉政纪律,依法依规做好比选采购工作。不得随意选择(略),不得接收供货企业宴请,不得索取或收受好处费、礼品、有价证券等,禁止(略)(畜牧兽医)部门与疫苗企业发生非正常经济往来,坚决杜绝廉政风险。比选活动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由比选评审专家组按照《**市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方案》现场评比,确定疫苗供应企业,并将比选结果在**农业农村信息网公示。
联系人:孙璐,联系电话:(略),(略)。
邮寄地址:**省**市仙来中大道305号**青806号,
邮编:338(略)0。
附件:**市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方案
**市农业农村局
(略)
附件:
**市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比选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改革和2(略)。
一、成立比选评审小组
成立**市2021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钟自根同志任组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钟志华同志任副组长,姜春发、孙璐、邹青青、钟**同志为成员,具体负(略)。比选评审小组由9人组成,比选评审小组成员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从**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比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时邀请纪检监察组、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相关人员参加,全程监督此次比选工作。
二、比选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
三、比选内容和分值
比选内容为六项,包括技术培训、送货服务、应激副反应处理、兽医实验室监测能力支持、开展疫苗质量效果跟踪监测与评价服务和冷链支持及维护,总分1(略)分,各项分权值和评分标准如下:
1、技术培训:(略)
承诺在市、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协助下开展技术培训,按照省招标方案的要求提供资金保障、培训方案,并尽量邀请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授课。分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评分,分值分别为15、12、9分。
2、送货服务:(略)
根据2018-2020年供货企业在我市自到货之日起疫苗保质期长短,全程温控记录、送货到指定地点等情况进行评分,没有使用过的疫苗厂家根据其提供的送货、疫苗有效期承诺方案等服务承诺进行评分,分好、中、差三个档次评分,分值分别为15、12、9分。
3、应激副反应处理:(略)
根据2018-2020年我市已使用厂(略)家根据其提供的应激副反应承诺方案进行评分,分好、中、差三个档次评分,分值分别为20、16、12分。
4、兽医实验室监测能力支持:(略)
参选企业承诺按省招标方案的要求为市、县(区)兽医实验室提供兽医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常用诊断试剂、实验室常用耗材等,根据参(略)(区)兽医实验室监测能力支持承诺方案进行评分,分好、中、(略),分值分别为20、16、12分。
5、开展疫苗质量效果跟踪监测与评价服务:(略)
供货企业积极配合疫苗(略)价工作,根据参(略),分好、中、差三个档次评分,分值分别为15、12、9分。
6、冷链支持及维护:(略)
根据参(略),结合已使用厂(略),分好、中、差三个档次评分,分值分别为15、12、9分。
四、疫苗品种及供货企业数量
猪口蹄疫O-A型灭活疫苗……1家
猪口蹄疫合成肽疫苗......1家
牛羊O-A口蹄疫疫苗……1家
禽流感疫苗(细胞源)……1家
禽流感疫苗(鸡胚源)……1家
五、疫苗供应企业确定
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最终疫苗供应厂商,总分相同时由比选小组抽签决定。
六、建立疫苗效价评估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春防结束后,市畜牧兽医局(略),并将评估结果与秋季选苗用苗挂钩。若疫苗使用(略),由比选(略),调整到其它的中标企业。入选企业全年效价情况作为下年度选苗用苗的重要依据。建立疫苗供应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暂停其供苗资格,出现重大违约和(略),将其列入“黑名单”,停止其供苗资格。对比选中(略),也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停止其供苗比选资格。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