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问:评分条款中“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略)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略).5分。”本项目道路甲级为基本条件,存在重复加分的情况,为充分体现投标单位的技术实力,建议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 答:本招标文件(略):“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 2、问:招标文件P9资格要求“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略))专业高级工(略)(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年版)》范本规定不一致,违反了闽建[****]3号文规定“拟(略)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略)路工程)或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及道路(或市(略))专业高级工程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略)(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内容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略)【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问: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时,若设计(勘察)合同书、施工(略),中标通知书是否能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的证明? 答: 中标通知书内容有明确项目负责人,若设计(勘察)合同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中标通知书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的证明; 4、问:招标文件P78类似业绩认定:“①项目(略)(勘察)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否则业绩无效;一个合同标的认定为一个项目。”除**省外,有些省份的项(略),因此在本项目业绩认定时,是否能用施(略) 答:(略) 5、问:招标文件P78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业绩认定中“①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设计(勘察)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否则业绩无效;一个合同标的认定为一个项目。”问: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中是否需要提供勘察项目业绩? 答:(略) 6、问:招标文件P78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类似项目业绩要求“①投标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自(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的设计业绩。(一个单项合同只计一个设计业绩)②投标人类似项目勘察业绩:要求自(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且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的勘察业绩(一个单项合同只计一个勘察业绩)”。问: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主干道的城市道路的项目业绩是否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使用? 答:(略) 说明: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答(略),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