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年产30万只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示
**建示[2021]0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30万只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只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陈海生 |
详细地址 | **市玉城街道**创融产业城27幢(太**小微企业园内)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 扩 |
| 投 资 | 550万元 |
建设地点 | **市玉城街道**创融产业城27幢(太**小微企业园内) | 用 地 | 建筑面积2035.51m2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玉城街道**创融产业城27幢,厂房自有,建筑面积为2035.51m2。企业拟投资550万元,主要购置数控机床、下料机、抛砂机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万只阀门的生产能力。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市玉城街道**创融产业城27幢,项目所在地东面、西面为其他工业企业,南面、****园区道路,隔园区道路均为其他工业企业。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为东南面335m处的在建江岩新村小区和东南面345m处的外马道村居民点。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气:抛砂粉尘。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废边角料、抛砂集尘灰、废钢砂、试压废水(含油)和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玉****公司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外排。 2、企业须在厂内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废边角料、抛砂集尘灰和废钢砂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再利用;试压废水(含油)属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企业需采取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应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各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4、抛砂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管高空排放。 5、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废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对策要求进行治理,及时将“三废”处理情况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5日 ~ 2021年3月12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 ****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环境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