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略)
一、质疑人:(略)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366号1栋3楼1号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易志发 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答复人:(略)
地址:**市高新(略)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略)
三、(略)于2021年3月1日向我司递交了关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显示屏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5101012021000104)的《质疑函》,认为该中标结果损害了该公司作为本项目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我司于2021年3月1日收到后依法受理。
四、质疑事项:详见“关于**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显示屏项目(第三次)的质疑函”
五、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
关于质疑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答复如下:
(一)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真伪。
答复:我公司收到质疑书后,及时(略),经审查,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具体内容如下:
经我司对**宏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查阅,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按照该证书发证单位官网((略)cn)均能够查实并在有效期内。
综上所述,质疑人质疑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高级工程师(机电类相关专业)证书真伪。
答复:经我司对**宏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查阅,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高级工程师证(机电类相关专业),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88.188/xxgx/index.aspx)上均能查询到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宏贯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司补充了**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高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名单包含本项目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合格表,以该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事实依据,未发现上述证书为提供虚假材料。
综上所述,质疑人质疑事项(略)。
(三)关于施工员、安(略)。
答复:经我司对**宏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查阅,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证书,**宏贯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司补充了相关证书在全国建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略)org.cn)查询截图材料。以该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事实依据,未发现上述证书为提供虚假材料。
综上所述,质疑人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我司认为《质疑函》中针对质疑事项提供的事实依据理由不足,质疑事项不成立。
你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根(略)(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略)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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