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9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略)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略))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并提供书面声明书;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略),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4、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江岸区和谐大道吉祥谷小区12-1号;
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真彩扫描件,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自拟)
售价:招标文(略),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略)开始时间:(略)4点30分(**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江岸区(略)
五、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洪山区杨园南路48附1号骏业财富大厦A座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江岸区和谐大道吉祥谷小区12-1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八、(略)
1、投标人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略),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略)上进行通报。
3、请投标人仔(略),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及变更等通知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各投标人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若招标人或(略),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接收消息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