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略)委托,(略)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略)“****年嵌入式主控采集处理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招标物资明细表》。
3.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略)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2本次招标(略)
3.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略)一号楼41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 (略)起至03月14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开出售,每套售价50元(不以标段售卖,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标段)人民币,(略)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
4.2投标人须在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三份资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传真电话:(略))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4.3 请投标人及时在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网上报名;未完成注册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逾期未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按国铁集团关于运用国铁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4.4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标段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标段为准,《报名登记(略)。
4.5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
用途:(略)
4.6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将本单位开票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电子发票将在七日后通过税局电子开票平台自动传送。未收到电子发票,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略)1号楼527室,联系电话:****-****)。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04月01日9时00分(**时间),地点为**市货站街142号((略)院内)1号楼8层816房间。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本项目(略)。请投标(略)。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略),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招标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报名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双休日值班电话:(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略)
地址:**省**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略)1号楼415室)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