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年产20万吨高塔复合肥生产线年产260吨固体水溶肥
生产线及240吨液体水溶肥生产线项目
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利丰肥业有限公(略)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略)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档案馆四楼((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略),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略)
公示日期:(略)
(略)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高塔复合肥生产线年产260吨固体水溶肥生产线及240吨液体水溶肥生产线项目 | 项目编号 | 15mdf3 |
建设单位 | 中利丰肥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 ||
建设地点 | 宁陵县产业集聚区人民路东段(中利丰肥业有(略)) | ||
环评机构 | 浙江程祥环保(略) | ||
建设(略):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依托现有锅炉供热系统、办公生(略)磷酸一铵、磷酸铵、硫酸钾、氯化钾、复混肥、腐殖酸、添加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选用熔体造粒、掺混(固体/液体)等工艺,选址在公司院内中南部、西北角闲置空地扩建高塔生产车间、水溶肥生产车间各一座以及与其相配套的给排水、供电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等,建设规模为年产高塔复合肥20万吨、固体水溶肥260吨、液体水溶肥240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宁陵县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略))》(二十三、化(略).肥料制造〉其他)的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营运期的液体肥纯水制备废水、锅炉软水制备高盐水、循环冷却水、高塔氨气喷淋废水、车间清洁废水、道路洒水抑尘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等。施工作业废水经沉砂池、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液体肥纯水制备废水、锅炉软水制备高盐水用于造粒尾气(氨气)洗涤喷淋补充水,洗涤喷淋水循环使用,所产生的废水会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车间清洁(略))表1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宁陵县第二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主要是来自施工期的扬尘、施工机械车辆(略)炉燃烧废气。施工期严格(略),优选低排放(略);营运期高塔复合肥拆包计量含尘废气、熔融混合废气(粉尘、氨气)、筛分冷却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塔顶布袋除尘器+喷淋洗涤塔进一步处理后经由120米塔顶排放,水溶肥拆包计量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米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排放不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燃烧废气达到《河南省2019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中相应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 3、噪声 主要是施(略)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规划车间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1规定的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主要是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生活垃圾以及营运期的袋式除尘器收尘、水喷淋塔原料泥渣、废弃包装袋、废机油、员工生活垃圾以及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施工弃土及时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铺路或交由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尘器收尘、水喷淋塔原料泥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主要污染物建议控制指标 扩建(略)化学需氧量0.043t/a、氨氮0.0043t/a、二氧化硫0.408t/a、氮氧化物1.225t/a;整体工程建成后终排化学需氧量0.229t/a、氨氮0.0229t/a、二氧化硫0.921t/a、氮氧化物2.756t/a,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为零;与(略)状评估核定量(化学需氧量0.186t/a、氨氮40.0186t/a,二氧化硫4.71 t/a、氮氧化物12.738 t/a)相比,新增化学需氧量0.043t/a、氨氮0.0043t/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789t/a、9.982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