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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中韩丹东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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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编制《中韩丹东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2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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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编制《中韩丹东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项目需要对丹东市与韩国经贸合作现状进行调研,在国家积极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的背景下,抢抓(略),拓展思路,谋划布局,深入研究论证中韩丹东国际经济合作示范区的规划建设。规划编制是十四五期间,展望到2035年。
服务周期:(略)
质量标准:(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略)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并(略)
(2)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 2021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略)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略)
采购文件领取价格:(略)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略)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具体报名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略));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略)(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略))。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2日下午13时30(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略)(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nbsp; nbsp; nbsp; 称:(略)
地 nbsp; nbsp; nbsp;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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