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畜禽养殖企业(场):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财农﹝(略)文件要求,为规范使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专项资金,有效促进我县畜禽废弃物**化利用,我局制定了《****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反映。
**县农业农村局
(略)
(联系人:潘**,联系电话:(略),电子邮箱:dy(略)@126.com)
****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畜(略),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水平,根据省、市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项目,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补齐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短板,全面提高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化利用水平,建立农牧循环、种养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二、资金来源与用途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财农〔(略)文件,兹有下达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资金70万元,经研究,该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规模养殖场**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给予补助。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废弃物**化利用工作,采用厌氧发酵、好氧发酵等措施处理利用畜禽粪污,促进畜禽粪污**化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畜禽粪污收集设施(“三改两分”)、粪污贮存设施、沼气工程设施、粪便堆(沤)肥设施、有机肥翻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装备等。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略)
1.项目已开工或已完工,并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
2.申报项目单位必须是正常经营,符合(略)禽养殖场;
3.申报项目单位必须达到以下规模要求:生猪养殖场年出栏500头或常年存栏300头以上;
4.按规定配套消纳用地或者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5.已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补助资金标准。扶持2个项目,每个项目财政资金35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3。
(三)申报程序。符合条(略),经由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出具推荐意见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时间。(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1);
2.提供未享受过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或者项目建设内容与其他已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不重复的承诺书;
3.项目建设内容的相关合同、发票、照片;
4.土地使用证明;
5.环评批复或备案;
6.养殖场办公区、重点生产区、粪污处理区等彩色照片;
7.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备案登记证明、存出栏证明;
8.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
(六)材料受理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申报指南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上报,申报单位经由(略)报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
四、项目评审(略)
****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级专家评审选定,并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批复。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并附《**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五、资金管理
(一)使用高效。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科 学合理、安全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重点、统 筹兼顾地使用好资金。
(二)程序合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坚持从申报、
审核、验收到项目落实全程信息公开,把资金真正用到促进畜牧 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最大限(略)。本项目需获得批复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
(三)范围合理。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建设,鼓励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等设施设备,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四)真实有效。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的项目真实性负责,如在审查申报项目资料、项目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虚报资料、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三年内不得申报其他财政资金。
附件:1、****年**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化利用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