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丰县特殊教育中心特教康复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21)JSHW(Q)006]
[丰](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略)]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8 】
项目概况
(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略),并于2021年4月8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采购需求:包含律动灯光控制器、律动振动控制器、纵向振动传导源、地台散热循环系统、二次环回激励系统、音乐魔方、康复环境改造、儿童整合运动训练室、体感感统训练仪等,具体详见(略)。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2021年3月25日后仍可以下载(略),2021年3月25日后下载的(略),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略)cn)”(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略)
(略)4点30分(**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略)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略)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宋涛 联系电话:(略)
地址:**省**市泉山区金**路北侧**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三)(略)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略)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略)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略)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略)。
2.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略)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泉山区金**(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xuzhou.gov.cn)”(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获取(略),并于2021年4月8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采购需求:包含律动灯光控制器、律动振动控制器、纵向振动传导源、地台散热循环系统、二次环回激励系统、音乐魔方、康复环境改造、儿童整合运动训练室、体感感统训练仪等,具体详见(略)。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3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2021年3月25日后仍可以下载(略),2021年3月25日后下载的(略),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略)cn)”(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略)
(略)4点30分(**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略)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略)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宋涛 联系电话:(略)
地址:**省**市泉山区金**路北侧**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三)(略)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略)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略)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略)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略)。
2.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略)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泉山区金**(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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