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302(略)-00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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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汽车轮毂法兰及轮毂单元、汽车转向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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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
根据(略)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3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行政审批窗口)
通讯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名称:汽车轮毂法兰及轮毂单元、汽车转向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厂房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运营期:
1、环境影响:(略)
2、防治措施:
(1)、项目厂区内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外管网连接须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确认。根据(略),厂区不设食堂。废水主要是(略),其中,淬火用水和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对外排放。职工生活污水须收集后采用高效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略)(PH6~9,CODcr≤(略),BOD5≤150mg/L,NH3-N≤(略),SS≤175mg/L),废水总排口须(略)。
(2)、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抛丸、清洗及烘干、防锈等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等。其中,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须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清洗及烘干、防锈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略)(DB31/933-2015)表1、表(略)。各排气筒须(略),且高度不得低于15米。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时各车间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3类标准。
(4)、项目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废石墨乳、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切削液、废石墨乳、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制度,危废暂存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其修改单规定建设。其它一般工业固废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修改单相应规定,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定期清运。严禁将危险固废夹杂在生活垃圾或一般工业固废中外运,严禁在厂区内焚烧各类固废,杜绝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