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场馆维修设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国康路96****中心南楼2层
成交金额:22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场馆维修设计项目 施工范围:****体育局大院,对全民健身E****体育馆、体育馆设备及屋面和网球设施进行维修改造设计 施工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五、评审专家名单:武恒(组长)、王**、王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2.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0155。
3.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4)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4.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路97号
联系方式:0551-****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帅、李真
电 话:0551-****0095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