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丹产交[2021]002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对外转让:
一、短一资产包处置(含粘短一厂、污水厂、****碳厂资产包处置,及涉二硫化碳设备设施及残留物无害化处置和此次资产包处置或涉及的部分房屋、建构筑物的拆除),其中资产包转让底价为 2,406.38万元,竞买保证金480万元;向买受人支付涉二硫化碳设施设备及残留物无害化处置费用1,363.9万元;房屋、建构筑物拆除费用以料抵工。
二、受让方相关资质:
(一)资质要求
1.意向买受方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经济责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
2.意向买受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甲级,****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二)人员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A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C证;针对本项目拟派驻项目经理提供国家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明材料(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其他人员要求:电工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焊接与热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资质证书,房屋拆迁人员要有身体健康检查,有高血压、心脏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并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及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三)业绩要求
1.提供近五年业绩中包含二硫化碳生产设施设备装置的拆除处置项目。
2.意向买受方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1)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石油化工主体工程承包;(2)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
3、近五年内有拆除六层以上房屋及建构筑物的合同业绩。
(四)如以授权委托方式报名的,意向买受方需提供其与被授权人签订的一年(含及以上)经人社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为被授权人缴纳一年(含及以上)社保的账户对账单等证明。
(五)其他要求
应依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发布的78号文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和环保部2014年发布的第66号文件《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依法处置;需现场处置部分,处置后剩余物需依法依规清离厂区;需异地处置部分,****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需按照转让方指定的房屋及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房屋拆至与地面一平,拆除后的垃圾(含建筑垃圾)依法依规运出厂区。
三、参与粘短一厂资产包竞拍的买受方的资质及实施方案,必须通过专家评审,方可参与竞拍。
四、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不允许买受方授权其他企业法人施工作业。
五、受让方必须遵守委托方的《资产处置拆运管理规定(短一资产包)》及短一资产包《拆除房屋及建构筑物拆除管理规定》。竞买前须熟知《资产处置拆运管理规定》和《拆除房屋及建构筑物拆除管理规定》(短一资产包),并保证严格执行。
特别说明:转让标的及拆除的房屋、建构筑物以现场实物、界区图、划号为准。
根据我司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丹产交[2021]002号)已提交全部相关材料的意向买受人,请于2021年4月23日13时携带材料原件,参与资质及《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若评审通过,则默认为报名成功;若未通过评审,则视为报名无效,请携带相关材料至我司办理退出竞买手续。
标的接受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0日16:00
以上标的详情请来人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41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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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