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城市道路建设(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城市道路建设(略)、设计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略)。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经济开发区城市道路建设(略)、设计项目。
2.2项目编号:(略)
2.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4建设地点:(略)
2.5建设规模:项目为**经济开发区**城市道路工程,路线总长为****.7m,共9条道路(其中主干路:甲二路、甲一路**线、甲三路**线、乙一路;次干路:甲一A路、鑫锐工矿-袜业二园区、甲七路;支路:甲五路、滨**路),道路红线面积为(略).0㎡,其中:机动车道铺装面积(略).7㎡人行道铺装面积****.3㎡;**桥梁1座,桥长6m;**d300-dl400雨水管线长****.0m;交通划线面积****.4㎡,**交通设施20处,监控156处,**单臂路灯128套,双臂路灯277套;行道树****棵。
2.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勘察:工程范围内的详细勘察、现状测绘,后续的验桩、验槽、验收等现场服务以及必要的相关测绘工作。
第二标段设计:包括(略)(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以及后续施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
2.7服务期限:第一标段勘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第二标段设计: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计服务。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略),并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略)专业乙级(岩土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略)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略)。
3.5入吉企业:
3.5.1入吉(略),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50号、吉建管【****】30号、吉建管【****】12号、吉建管【****】11号、吉建管【****】28号、吉建办【****】82号)。
3.5.2入吉企业(略),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50号、吉建管【****】12号)。
3.6 拒绝列入(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市公共**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略)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略)
CA锁办理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多渠道办理,各市场交易主体可登录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办理,(略)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略)gov.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才可点击“招标文件领取”下载免费招标文件。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略)gov.cn/)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通过“投标单位登陆”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在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略)
五.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00分,地点为**市政府公共**交易中心608会议室(**市齐宁路65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省建设信息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疫情期间投(略):
7.1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涉疫地区人员参加**市政府公共**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类交易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涉疫地区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必需提供3日内(略),不能出具(略),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二、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如确有必要参加,可授权委托当地人员代理,参加各类交易活动时需提供授权人委托书。三、进入交易中心开展业务的人员,在参与各类交易活动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测温、扫描“吉祥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工作。提示:由于疫情检测相关工作需要,请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提前到场,配合防疫检查工作。详见《关于涉疫地区人员参加**市政府公共**交易中心交易活动的通知》。
7.2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省外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现阶段公共**交易活动现场管理的通知》(http://(略)gov.cn/zwgk/00(略)/946e161f-5ce6-424b-9b24-(略).html)。
7.3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发热和疫区返(来)辽人员管理的通告》 (http://(略)gov.cn/zwgk/00(略)/c0e813d1-120a-41ba-946d-e687c00d****.html)
7.4疫情期间实时关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区房产****号楼104室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略)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市辽河大路****号)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