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规划 用途 商业 用地 工业 用地 准入 产业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出让 年限 40年 5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0.6 ≥0.7 建筑密度 ≤50% 30%-50% 绿地率 ≥20% 10%-20% 起始价 (万元) 516 256 保证金 (万元) 260 130 增价 幅度 5 万元 5 万元 备 注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交土地出让 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开发建设期限(一年内动工建设,两年内竣工)**府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 案进行开发。 (三) 此次挂牌出让金不含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交易服务费、测绘费、耕地开垦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他相关税 费。此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文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宗地面积以实际勘 测面积为准,现状供地。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略) 申请人可于(略)间,到伊**自然**局自然**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管制科获取挂 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上述宗地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10日,自(略)伊**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 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略)时18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 金,我局将在(略)时1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 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需支付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价款按成交后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 定支付,逾期视为违约,竞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供土地无偿收回。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五个工作 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二)本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伊**城南新区(县道703以东、**路南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伊**自然**局 开户银行:**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里于孜支行 银行账号:(略) 监督电话:伊**纪委办公室 (略) 伊**自然**局纪检室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