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鸡泽县金鸡大街两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金鸡大街两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已由 鸡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鸡发改招标核字[****] 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略)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2.1 项目概况:鸡泽县金鸡大街南段路段(诗经路-环城水系)段两侧各20米绿化带范围内绿化、道路、亮化等基础设施提升
计划工期:(略)
质量要求:(略)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略)。
3. 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 1 个标段。
3.5 本次采用资(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0时00分至(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略)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4月 29 日 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专区(http://http://(略)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地 址:丛台区东柳北大街安居东城商务大厦B座10层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 (略)
电子邮件: (略)
网 址: (略)
开户银行: (略)
账 号: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