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1年4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略)
根据建设(略),2021年4月8日**分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21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区鹿歌路101号**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时间 |
1 | 彩钢生产项目 | **市**区310国道与仁马路交叉口向北600m路西 | **亿都钢结构有限公司 | **蔚之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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