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东机场综合物资仓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胶东机场综合物资仓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胶东机场综合物资仓库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名称 数量 相关要求
重型横梁货架 22组(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量型货架 2组主架、10组副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量型三立柱货架 20组主(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悬臂货架 2组主架、26组副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叉车托盘 800个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物料箱 500个 满足(略)
金属仓储笼 100个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钢制托盘 200个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彩钢板房 1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电动推高机 1台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登高梯 1个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投标人负责上述表格中的设备及材料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上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承担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仓储设备(需包含货架)供货业绩。
3.4至投标截止日,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公司的企业章程,该章程应包括公(略)。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依法给予投标人行政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招标人有权在公司网站上对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2021年4月9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4.2地点:**市市南区**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07室;
4.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授权书原件,按照上述时(略)
4.4售价:(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30分,地点为**市市南区**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层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略)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市**(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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