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年中央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号建发国际大厦18楼A单元
成 交 金 额: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年中央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采购项目 品 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 量:(略) 单 价: (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略)08-(略)09)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路和汴河西路交叉口磬云大市场10#****室,联系方式:(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略)
地 址: 宿州市磬云路和汴河西路交叉口磬云大市场10#****室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