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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回复函
质疑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委托代理人: (略)
地址: (略)
电话:(略)
被质疑人:(略)
贵公司关于成都市双流区(略)****-****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双流区政采招〔****〕002号)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本单位于****年3月30日下午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单位进行了核实,现对质疑函作如下答复:
质疑内容:
质疑事项1.对采购文件所使用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提出质疑。
答复: (略)****-****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双流区政采招〔****〕002号),该项目在本单位做备案时通过相关部门工作指导,根据双财采(****)10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中相关限额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且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故,质疑事项1不成立。
质疑事项2.中标人中电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非中小型企业。
答复:我单位于****年3月24日通过双流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略)****-****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双流区政采招〔****〕002号),关于对中标人(中电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认真核查。
(略)万元,即满足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附件2):物业管理,大型企业标准:****≤从业人员,并且****万元≤营业收入;中型企业标准:300≤从业人员<****,并且****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附件3):“(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中关于中型企业的划型标准。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附件4),中标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质疑人提供的(略)****亿元,拥有员工约****余人,年市场营销(略),年施工能力超过200亿元” ,针对本质疑事项,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情况说明确认中国水利水电第(略)
综上,根据《政府采(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因中标人控股股东属大型企业,故其不符合上述办法第二条关于中小企业的定义,故质疑事项2成立。
特此答复。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略)
20(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