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08日 1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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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黄埔海关、新沙海关(略)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略)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国黄埔海关、中华人民**国新沙海关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08日 17:(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略) 至 17:(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略) | 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详见第六点说明。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29日 14:(略) | ||
开标地点 | **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略)8室。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略) | (略)、(略)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国黄埔海关、中华人民**国新沙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电话:020-66341984、66341857 | ||
附件: | |||
附件1 | 上下岗执勤保障车辆租赁0408定稿.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1年黄埔海关、新沙海关上下岗执勤保障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1年黄埔海关、新沙(略)
2、标的数量:(略)
3、简要技术需(略):
1)项目内容:(略)
(1)2021年黄埔海关上下岗执勤保障用车租赁服务,需47座及以上大巴车25台(总关用车22台,老港海关用车3台),租赁期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略)日,共1年(暂按252天计算),总关及老港海关用车线路每日每台车辆费用最高限价950元,费用包含提供接驳车、摆渡车线路8条(包含在报价内,不另收费),总预算合计600万元。
(2)2021年新沙海关上下岗执勤保障用车租赁服务,需39座大巴车1台,51座大巴车1台,租赁期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略)日,共1年(暂按250天计算),39座大巴车的每日每台车辆费用最高限价1000元(含黄埔至**麻涌镇的沿江高速路路费),51座大巴车的每日每台车辆费用最高限价为1100元(含黄埔至**麻涌镇的沿江高速路路费),总预算合计为52.5万元。
注:以上两方面(略)。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即供应商)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其他:采购标的对应(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3.2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包含客运类,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 至 2021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略)至17:(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详见第六点说明。
方式: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登陆(略)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售后不退。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4点(略)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4点(略)分(**时间)
地点:**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略)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注:①购买标书的供应商登陆(略)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站首页:投标人自助-操作指南-网上购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完成网上购标后,自行在网上购标订单里下载电子发票及电子招标文件,在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纸质标书包邮寄给供应商。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电子支付(建议选择电子支付),不接受现金(开户名称:(略);开户行:建设银行**省分行;账号:4400186320105(略)34613。注:投标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户)。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②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略)(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略)。
④采购方式:(略)
⑤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2、最高限价(如有):(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国黄埔海关、中华人民**国新沙海关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话:020-66341984、66341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