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黄浒河庆大圩加固工程监理标澄清公告(第1次)
(略)澄清公告(第1次)
[****-04-08 14:(略)
(略)澄清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 (略)
二、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关于不良行为情形的表述修改如下:
原表述: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现修改为:投标人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略)(供应商)不良行为信(略))”
2、本项目其它要求不变。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