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略)K(略)G/2021-000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湖州(略) | 发文日期: | (略) |
文 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内容概括: | (略)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2021年4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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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660号)1号楼2层E区投资项目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南浔经济开发区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白米塘以西、丁泾塘以东、湖浔大道以北地块 |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略)亩,新建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5万吨/日),包括电子废水处理系统(含电子废水专用进厂管道)、市政综合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消毒、污泥处理、除臭系统、应急池、尾水排放管道、排放口和相应配套、辅助设施、综合楼等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分别采用电子废水处理系统和市政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略)。 2、废气 对主要恶臭污染物产生环节加盖密封,恶臭气体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处理后,尾气通过15(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选用高效(略),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可有效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固废 脱水后污泥含水率70~80%,外运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由环卫清运。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做到有效处置,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