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1-1 | 稻谷 | 稻谷 | 357,000(公斤)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略)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供货截止日期以采购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略))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略)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略):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略))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略)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略)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略)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可通过登录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办法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方式:(略)-205、203
3.项目(略)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205、203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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