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芦山县平安苑、望江苑小区部分商铺招租 |
雅安市芦山县平安苑、望江苑小区部分商铺招租 | ||||||||
DSCQ(略) | 首次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 | |||||||
2019-08-14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本次出租标的系位于雅安市芦山县平安苑、望江苑小区部分商铺,具体位置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以上出租商铺均为空置清水房。周边交通便利,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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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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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 | ||||||||||||||||||||||||||||||||||||||||||||||||||||||||||
1-5年 | ||||||||||||||||||||||||||||||||||||||||||||||||||||||||||
一、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二、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30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首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之后,承租方应于上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三、(略):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30日内,应按照年租金的30%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 ||||||||||||||||||||||||||||||||||||||||||||||||||||||||||
一、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行承(略),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用、垃圾清运费等公共配套服务费用,并自行承担延(略)。房屋租赁的相关税费,由租赁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合理使用、妥善管理出租房屋(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公共设施设备),相关的维修养护由承租方负责,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毁损的,承租方(略)。若无(略),承租方应按照毁损实际情况向出租方赔偿经济损失;若承租方拒不维修或恢复原状的,出租方有权自(略),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有权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并安装设施设备,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有权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和搬迁,并自行承担拆除、搬迁等费用。若因拆除、搬迁造成房屋或其他相关设施设备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设施设备等费用。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略)。否则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若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改造或扩建的,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建设手续,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改造、扩建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租赁合同(略),(略)实施改造、扩建的,承租方应当自行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芦山县城区规划要求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用于对周边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且出租方(略)。 六、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出借给第三人。否则出租方有(略)。 七、租赁期间,若承租方提前(略),应提前1个(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按照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 八、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略),并交付出租方验收。 | ||||||||||||||||||||||||||||||||||||||||||||||||||||||||||
一、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先到出租方处登记意向商铺的面积、编号等,登记完成后须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对该意向商铺进行网上报名;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承租方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若承租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亦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有关主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失信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税务总局网http://(略)gov.cn/xxk/“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四、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一、出租房屋以(略)。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一旦报名成功,则视为其对本公告披露的商铺使用面积及其他相关情况无异议,并认可(略)。 二、本次出租按每间商铺作为标的单独出租。意向承租方可(略)。意向承租方实际租赁商铺的使用面积上下不超过在出租方处登记的使用面积的10%。 三、租金说明:本次出租挂牌价格为每间商铺每平方米每年的租赁底价,最终有效(略),具体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略) 四、承租方(略)。若承租方逾期1个月仍未付清租金的,出租方(略),且承租方还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总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经济损失的,承租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五、租赁期限说明:每间商铺最短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租赁期限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与出租方商定的期限为准。 出租方自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之日起5日内交付商铺。租赁期限自出租方交付商铺之日起算。 六、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日,应当按照拖(略)。 七、承租方成交(略),在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合同》时,承租方的装修采用“来修去丢”原则,对已修建(略)。 八、其他未(略),具体约定详见本公告披露的《租赁合同》。 九、竞租规则说明 本次招租采用(略),具体规则如下: (一)网络竞价规则 1、公告期限届满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所有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具体竞价时间以竞价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挂(略),竞租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进行集中竞价,出价方式为相互交替、多轮次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元或1元的整数倍。 3、竞价结束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依据网络竞价系统的结果确认每个竞租人的最后有效报价,并对所有报价按由高到低次序进行排序。排序结束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所有竞租人排序结果。 4、出租方(略),即:最高报价者优先选择所租商铺的具体位置;报价次高者第二个选择商铺位置,以此类推。 5、竞租人选择的商铺的使用面积上下不能超过在出租方处登记的使用面积的10%,若剩余可选择商铺都超过在出租方处登记的使用面积的10%则确认该部分意向承租方竞租不成(略),确定超出部分对应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并确认该部(略)。交易所将向竞租不成功的意向承租方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6、竞租人选择商铺位置结束后,按照各竞租人选择商铺的使用面积和网络竞价的最后有效报价确定成交年租金价格。凡是报名(略),需按照其最高报价作为每间商铺的年租金单价计算缴纳年租金。 7、如意向承(略),参与网络竞(略),仍有剩余可选择商铺(使用面积都没超过其在出租方处登记的使用面积的10%)的情形,应参(略)。 (二)随机(略) 1、当某路段商铺(略)商铺数量,同时存在意向承租方未在网络竞价中出价,且剩余可选择商铺的使用面积都没超过其在出租方处登记的使用面积的10%的情形时,适用随机抽签的规则。 2、由出租方牵头组织(略) 3、意向承租方应本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现场抽签。否则将视为其放弃承租,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他人参(略),应向出租方(略)。 4、若参与现场抽签的意向承租方人数或其所报名承租的商铺数量大于可供抽签的商铺数量时,未抽中承租商铺的意向承租方,本所确认其交易不成功。 5、意向承租方放弃随机抽签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进行处置。? 6、抽签结束后,按照各意向承租方抽选商铺的使用面积(使用面积都没超过其在出租方处登记的使用面积的10%)和挂牌底价确定成交年租金。 |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2021-04-16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西南联合产(略) |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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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 ||||||||||||||||||||||||||||||||||||||||||||||||||||||||||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略),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略),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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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略) |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网络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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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略) |
袁玉筱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略) |
总则 第一条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略),不构成本所(略)。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略)。 第四条 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略),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略)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略):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略)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一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四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五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略)。请意向方(略),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略)。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七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略) 第十八条 本须知所称(略):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略),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九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略)。 第二十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一条 本须知的最终(略)。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略)。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略)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略),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略)。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略)(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略),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略)。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略),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略),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略)。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略)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略)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