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
(招标编号:(略)
(略)(下称“招标单位”)就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1.1期及东区空调水系统药剂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2. 招标(略)
2.1招标范围: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1.1期及东区空调水系统的药剂供货及服务。
2.2规(略):本项目为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1.1期及东区配套空调水系统,共设置(略),进行杀菌、防腐、除垢(阻垢)等。全自动在线加药装置包括智能控制器、在线药剂示踪传感器、GPRS无线远程监控部件、在线碳钢腐蚀率传感器、在线铜腐蚀率传感器、在线浊度传感器、在线pH传感器、在线电导率传感器、液位控制器、加药桶、自动计量泵等。配备智能控制器、在线药剂浓度监控等。1.1期每套装置处理水量(共两套):1100m(略):550W/22(略)(2只)。东区每套装置处理水量(共两套):2260m3/h、功率:550W/220V、药剂箱200L(3只)。空调冷冻水系(略)自动补水定压装置(膨胀水箱)进行系统定压。空调冷却水系统采用开式冷却塔和板式换热器,配置全自动砂过滤器对循环水进行过滤,设置全自动智能加药装置,进行杀菌、防腐等。同时,设置冷凝器胶球自动在线清洗装置,对主机冷凝器进行定期清洗。
2.3服务要求:负责数据中心1.1期及东区配套空调水系统的处理药剂供货、在线水质分析、为保障空调水系统水质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指导、调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负责,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所提供药(略),能在线水质分析,提供各项准确数据。每个月进行(略),出具相应水质监测报告,相关的服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的最新行业标准。乙方提供的药剂桶,在使用完成后,由乙方负责进行定期回收并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4服务期:两年,以第一次到现场完成加药并提供水质检测报告之日起算。
2.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略),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6投标报价要求及说明
投标方应根据各自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对全部招标项目进行报价。对本技术标书中带“*”号的条款和技术指标,投标方必须按标书要求顺序逐项进行实质性的和详细的回答。如有一个带“*”号的条件没有满足,将被认为(略)。如所投标的要求与本标书有偏差,其投标的要求必须要优于本标书的要求。
投标方必须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能存在的一切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人无关。
2.7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
2.7.1按国家最新工业循环水水处理标准GB-(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1.1期及东区空调水系统水质控制指标。
2.7.2在合同期内,水系(略),进行分析化验,并每月依(略)。若化验项目有超标的情况,则限一周(略),对水(略),并再次检测、出具水质化验报告。如果不及时提供改善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的 5%作出经济赔偿,超过三次以上,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7.3乙方提供的药剂桶,在使用完成后,由乙方负责进行回收并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
2.7.4水处理(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2.7.5水处理工作人员到甲方工作时必须是在甲方上班时间内,并以电话通知甲方人员,由甲方人员全程跟踪工作。
2.7.6对水处理的材料必须由甲方指定位置存放。
2.7.7承包单位(略),要求提供每(略),并由甲(略)。
2.7.8实际供应量以系统一年内正常运行需要量为准进行供货,具体需要量由投标人根据保障二个系统按规范正常运行所需自行估算。本《服务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带★的条款为不可偏离项,若有偏离则造成废标。
2.7.8.1 缓蚀阻垢剂、杀菌灭藻剂药品要求:
2.7.8.1.1 ★为了提高(略),循环水化(略),或者FDA认证,提供证明材料。
2.7.8.1.2 为方便(略),缓释阻垢剂和杀菌灭藻剂均采用小包装药品,根据现场加(略),只允许添加两种药剂。
2.7.8.1.3 出于后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考虑,药品(略),化学稳定性良好的环境友好型;
2.7.8.1.4 缓释阻垢剂中应有铜缓蚀剂。
2.7.8.1.5 杀菌剂不能采用非氧化性杀菌剂,且成(略),以减少氯离子对系统的腐蚀。
2.7.8.1.6 ★缓蚀阻垢剂药(略),应能够在加药设备上直接显示药剂浓度,并能够根据药剂方案中的控制范围与计量泵联动。即,当缓蚀阻垢剂(略),计量泵能够自动启动;当缓蚀阻垢剂浓度高于设定值上限值时,计量泵自动关闭。
2.7.8.1.7杀菌(略),药剂投加完高峰值,余氯不得高于1.0ppm。
2.7.8.1.8 ★缓蚀阻垢剂能够在线显示数据,并能将系统水质数据自动发送周报给使用。
2.7.8.1.9 杀菌灭藻剂应与缓释阻垢剂互不干扰,且易于降解。
2.7.8.1.10 ★浓缩倍数建议≥5倍,当浓缩倍数达到浓缩上限后,能够连锁排污阀自动打开进行排污。
2.7.8.1.11 ★所有加药计(略),并能够查看历史记录,若有问题,可直接拉出数据进行分析问题。
2.7.8.2 ★水处理维护加药项目处理后的水质要求:
项目 | 单位 | 指标 |
浊度 | NTU | ≤20 |
PH | 6.8-9.0 | |
钙硬度(以CaCO3计) | mg/L | <500 |
总铁 | mg/L | ≤2.0 |
氯离子 | mg/L | ≤300 |
微生物 | CFU/ml | <100,000 |
电导率 | u/cm | ≤2000 |
总碱(以CaCO3计) | mg/L | ≤500 |
总硬度(以CaCO3计) | mg/L | <500 |
总磷(以P(略)) | mg/L | 2.0-6.0 |
异养菌总数 | CFU/mL | ≤1*105 |
碳钢腐蚀率(挂片) | mm/a | <0.075 |
铜腐蚀率(挂片) | mm/a | <0.005 |
2.7.8.3 提供水处理加(略)
方案中要有详细的加药周期,加药成份配比及用量,并根据方案测算缓蚀阻垢剂、杀菌灭藻剂的用量及价格。供应商不得故意低报药品数量,如合同期间按照供应商加药方案进行加药而药品不够用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合同到期日之前一周内应出具最后一次水质检测报告并确保在合格范围的中间值以上)
2.7.8.4售(略)
(1)提供详细的药品说明,根据水系统现有设备和现场水质提供详细的加药方案;
(2)★水质定期/不定期检测,厂家人员前三个月至少保证每周到现场一次对水质进行检测,加药水质稳定之后,每月至少到现场两次对水质进行检测,现场分析、现场出具报告,报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上表参数,并给甲方提出改善循环水系统、优化运行的建议;后期稳定运行期间每个月进行二次现场技术服务,出具相应水质监测报告,相关的服务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的最新行业标准。每月两次对所有由该供应商负责的设备/系统的原水/补水、循环水等水质的如下项目进行取样及离线量化分析(每一个受加药设备保护的在用设备/系统为一个取样单体) 每年一次对所有由该供应商负责的设备/系统存水取样,进行(略),检测结果均以cfu/ml计(每一个受加药设备保护的在用设备/系统为一个取样单体) 若供应商提供(略),供应商必须视我方需要,临时增加全部或部分检测项目。
(3)对现场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的水处理理论和实践培训;
(4)★如系(略),乙方需要提供应急处理方案以及处理措施;乙方应在24小时内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分析、解决问题。如遇甲(略),乙方应做到及时响应,提供服务;
(5)及时报告方案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并提(略),与甲方协商改进循环水处理操作,处理结束后,递交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书面报告;
(6)根据系统运行状况及现场分析,在需要的时候及时调整运行方案,对药品配方及时调整,使用户现场更科学、合理、精细,进一步保证水处理效果并提高节能、节水减排的目的。
2.7.8.5文档管理及服务报告
(1) 供应商代表每次执行现场服务后的48小时内(略)盖所有本次现场服务项目。供应商服务代表必须在服务报告上署名并标识执行现场服务的起止日期、时间。
(2) 每季一次向我方递送挂片分析报告书。
(3) 每年就乙方执行的水质化学处理服务向我方递送总结报告。
(4) 每年向我方递送完整的军团菌检测结果报告书。
(5) 供应商(略),并在我方要求时另行提供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境内企业法人,为空(略)产厂家授权代理的经销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空调水(略),需提供(略)。
(2)投标人近三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无未移出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投标人近三年未(略)。
(4)参加采(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代理品牌(空调水处理药剂生产厂家)在数据中心行业中,至少有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的应用经验和服务经验案例,每个案例机柜数量不小于1000个,并提供相应证明。
(6)提供代理品牌(空调水处理药剂生产厂家)具有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接受(略),提供原厂制造证明材料。
(7)提供代理品牌(空调水处理药剂生产厂家)具有水处理药品制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生产厂家(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14:00时止,到**市拱墅区半山街道沈家桥132号(略)办公大楼报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33775。
4.2招标单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入围审查(资格初步审核),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到**市拱墅区半山街道沈家桥132号(略)办公大楼领取招标文件或通过邮件发送。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发送邮件到(略)提交。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在澄清截止时间前,在“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查看发出的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4时00分(具体截止时间以最终下载的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如下地址:**市拱墅区半山街道沈家桥132号(略)办公大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1-8503377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钢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略)com)发布。
7. 开标(略):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略)。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不设投标保证金
9. 其他事项
9.1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其他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招标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法律行为的,可向(略)综合办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1-85033777。联系人:王先生。
9.2本次开标为非公开开标,不邀请各投标单位参加,(略)纪检代表现场监督。中标结果等决标审批后招标单位将在公示发布网站及项目所在单位公告栏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阅知。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也不再书面告知未中标单位。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单位:(略)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略)
邮箱:(略)
10.2招标单位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