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4-12
公环行审(表)字[2021]2号
******公司:
根据**省博世环境****公司编制的《******公司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工业园区东二路(收购公主****公司)。占地面积10361m2,**建筑面积820m2,建设1条生产线,配备6个筒仓(4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全厂共计6个密闭粉料筒仓。年产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米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产用水全部进入商品混凝土生产中,不排放;清洗废水通过防渗地沟收集,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厂区内部降尘,不外排;实验室用水全部进入实验成品中,不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废气排放。水泥、粉煤灰均须由罐装车运至厂内,以负压方式卸至罐中,搅拌站包括搅拌主机,皮带输送机须全封闭处理。4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筒仓、搅拌机顶部的排气筒不低于15米(27米)排放,外排粉尘须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有效隔音减振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不合格混凝土外售综合利用;防渗沉淀池沉淀砂石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生产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现有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投产前须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由**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二○二一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批复
抄 送:**市生态****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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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