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4-12
公环行审(表)字[2021]33号
**市祥瑞粮食收储库:
根据**省****公司编制的《**市祥瑞粮食收储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维护企业的环境信用,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属于补办环评,建设地点位于**市玻璃城子镇,占地面积为10500m2,总建筑面积为704m2,建(构)筑物主要为库房、****办公室,并配套安装烘干工序所用1台6t/h热风炉和烘干塔。年烘干玉米12000t,烘干塔日最大烘干能力为300t/d。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脱硫废水再生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粉尘排放。加强厂区内洒水降尘;粮食于场地内暂存时采用苫布遮盖;避免在大风天时进行粮食的堆放、倒运。一台6/h燃煤热风炉,须安装布袋除尘器和脱硫装置,外排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有效隔音减振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功能区标准。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回收粉尘回收作为饲料出售处理。****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砖厂用于制砖;脱硫渣统一收集,外卖综合利用;硫酸钠储存在锅炉房回用于脱硫。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和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57t/a、NOX:0.85t/a,项目投产运行后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该指标之内。
三、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投产前须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由**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批复
抄 送:**市生态****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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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