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略)委托,(略)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略)新址其他放射场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略)
(一)项目名称:(略)新址其他放射场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包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价格 |
1 | 新址其他放射场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 | 16万元 |
三、项目需要(略)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略)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略)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相关证明。
(3)供应商应有依(略)
供应商须提供****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略)(****年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略),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供应商须提供非转包或分包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4.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6.供应商具备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检测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略)每日**时间上午09时3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略)((略))
2.竞争(略):200元人民币/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略)。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4月22日10:30(**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评标室((略))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四)项目联系人:(略)
(五)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九、(略):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四、询问与质疑”
(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略)至(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