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致:福建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港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凤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太镇党城村生态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招标范围:(略)
承包方式:(略)
工期要求:(略)
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略)证书(B证);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略)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年4月12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略)gov.cn/zwgk/ggzypz/gcztb/)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略)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略)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略),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
6.2开完标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2)提交地点为:(略)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略)gov.cn/zwgk/ggzypz/gcztb/)。
9.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17号),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常太镇
电 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