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3 11:54:43]
**市文化和旅游统计与业态监测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文化和旅游统计与业态监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大厦B座18楼
中标金额:4486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文化和旅游统计与业态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国内文化旅游抽样调查、假日调查服务等其它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玲、陈世强、崔燕、李道明、杨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538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4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延伸段1幢,联系电话:152****443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4、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政通路66****中心3、4层
联系方式:183****2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荷泽市市辖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152****4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 话:152****4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