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路桥区财政局委托,就****-****年度路桥区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略):
****-****年度路桥区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二、实施范围:
路桥区机关、事(略),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三、(略):
标项 | 内容 | 优惠率 (含工时费、材料费) |
1 |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4S店) | ≥10% |
2 |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 ≥20% |
1.一、二类维修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等。
2.优惠率是指响应产品的优惠率,“市场价×(1-优惠率)”为该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时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优惠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供应商优惠率不得低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优惠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优惠率。供应商按照维修工时费、材料费优惠率分别报价,若优惠率低(略)(标项1:10%,标项2:20%),则按(略)。
四、有效期:
****年6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五、供应商条件: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请于(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略)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登记注册在路桥区范围且通过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上一年度机动车维修信用考核(新办企业无需信用考核),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4.**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的正式供应商。(尚未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可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链接如下:http://(略)cn/register/****-07-24/****.html?_=****-11-11%****:00:23;注册申请免费,但不包含CA申领。)
5.承诺满足《承诺书》(见附件2)的各项要求。
六、(略)
1.申请程序均在**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菜单路径:大厅导航-商家支持-商家在线征集-在线报名)或网址:(https://(略)cn/agreement-signup/#/signup/online/list),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按《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请。
3.申请时需提供(略)(使用PDF格式上传文件):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及上一年度机动车维修信用考核相关证明,标项1需提供4S店厂家证明材料;
(2)《承诺书》(见附件2);
(3)报价承诺表(见附件3);
(4)独立经营场地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基本设施一览表(见附件4);
(5)技术响应方案(格式自拟)、主要维修设备一览表(见附件5)、
(6)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见附件6);
(7)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准入资格的取得
1.资格审核机构:(略)
2.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如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会驳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说明理由;驳回后,供应商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补正材料并重新提交,若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年5月19日17时前)进行补正提交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3.审核不通过条款:
3.1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3.2申请资料未按照本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签署、盖章的;
3.3申请(略)
3.4申请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
3.5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虚假承诺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项;
3.7申请(略)
3.8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合同签订:审核通过即取得资格的供应商,由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签订框架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业务交易阶段
1.采购人可(略),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供应商。
2.交易采用直接议价、二次竞价模式。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直(略),也可以进行二次竞价。
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事先确定需求标准,择优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在承诺的优惠率的基础上再进行竞价。
3.以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九、履约监督
1.路桥区财政局、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1.1协议期内,信息发生调整的,供应商应向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申请,报路桥区财政局监督绩效管理与采购监管科确认后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模块变更、上架。
1.2供应商在特定(略),如涉及本项目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查证属实的,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2.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服务市场中进行交易等一切行为均须遵守相关规定。
3.供应商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由同级集中采购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应移送同级财政部门查处,具体内容详见《框架协议指引》。
十、其他
1.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略)
网站客服:(略)转人工(供应商注册、网上操作等)。
2.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相关征集通知为准。
特别说明:
1.只要符合本通知的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准入资格,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进行项目相关事宜服务的**。
3.请各供应商注意甄别,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损坏。
4.本项目均在**政府采购网上在线申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勿(略),谢谢配合!
在线申请(菜单路径:大厅导航-商家支持-商家在线征集-在线报名)或网址:(https://(略)cn/agreement-signup/#/signup/online/list)
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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