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cn)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4月23日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主要(略)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略) | 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 项 | (略) | 1 | (略)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采购合同要求履约完成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国产产品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咨询资信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复印(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0:00 至 (略)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n)上免费报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略))
五、开启
时间:****年4月23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年4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详见磋商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公管【****】3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未中标单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投标单位可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回投标保函。
2、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及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略))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略)),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略)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略)内退还投标保函。
(3)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略)(注:如果是同行转账的请转(略)主账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磋商项目合同》签订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方法: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略)凭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30%,工程进度达到100%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60%;项目验收完出具监理验收总结报告,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监理合同总价款的10%。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略)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35%计取,具体收费标准控制在宁府办字【(略)
4、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略)。
5、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略)。
6、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略),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略)。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略)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四、江西省外参与开标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西路9号1单元401 邮编:(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 (略)@163.com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