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县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理论考场、科目二考场、科目三考场)全科目考场服务入围项目
1.2招标编号:****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投资金额:约0.9万元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7服务内容:在服务协议期内接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县机动车驾驶人摩托车(理论考场、科目二考场、科目三考场)全科目考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8项目划分:1个标段(入围2家)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1年4月13日
评标地点:****会议室
评委主任: 武洋
评标成员: 李金环、马凯
三、谈判结果:
第一入围单位名称:****
投标总报价:500元
地址:**县裕丰路中段
第二入围单位名称: **县奥****公司
投标总报价:1000元
地址:**县北阁**段东侧
推荐候选人: **县成****公司
投标总报价:3000元
地址:**县****车站北邻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咸平大道中段北侧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35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塔南路569号-4付0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57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4月14日)。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