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台****基地(二期)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电梯)招标公告
本招****经济开发区—台****基地(二期)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电梯),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采购电梯9台,包括8台货梯及1台客梯,****开发区—台****基地(二期)标准厂房建设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具体以清单为准。
1.2实施地点:****开发区
1.3项目预算:270.00万元(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2.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要求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监督局部门或市场监管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或C级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唯一制授权代理商的,则要求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监督局部门或市场监管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B级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29日下午17:00。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市**区麒龙**塔20楼2005-2008号。
3.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前述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3.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投标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招标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6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递交:2021年5月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麒龙**塔20楼2005-2008号(如有变动,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 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上同日发布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公司综合楼
联系人:沈**
电话:130****95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麒龙**塔20楼2005-2008号
联系人:湛明金、张翊芳、周婷
电话:0851-****6722 185****3632
公司邮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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