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及基层单位食堂部分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1-A079)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及基层单位食堂部分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略))(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及基层单位食堂部分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红桥区光荣道与**路**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4月27日 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及基层单位食堂部分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90 | 90 | 其他食品 | 部分食材配送,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红桥区光荣道与**路**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
方式: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略)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04月27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略)(**市河东区新浦路2号远洋国际商务中心****室)
五、开启
时间:****年04月27日 14点30分(**时间)
地点:(略)(**市河东区新浦路2号远洋国际商务中心****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红桥区光荣道与**路**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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