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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略)受(略)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略)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方式:(略)
三、招标内容:**市“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展馆扩建(一期)-2021年绿化养护(姚太线以东(略))服务。总预算价396.9464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质量目标:合格。以(略)绿化养护质量评分标准、(略)行道树养护标准、(略)绿化养护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略)
3、营业执照范围包括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略))、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略),以上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则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5、**市外的企业中标后须在**市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略)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 4 月 30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乌镇镇龙翔工作联络处(龙翔(略))125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略)
本次招标将于(略)4时00分在乌镇镇龙翔工作联络处(龙翔大道623号)125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略)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略)招标采购中心(电话:(略)
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各投标人至开标现场佩戴口罩凭“健康码”进入开标现场。(具体以开标当日相关实际政策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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