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1、4、6、11号线FAS系统备件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略)1、4、6、11号线FAS系统备件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类型: | 物资 | 项目编号: | Y(略)38 |
询价类型: | 普通 | 询价模式: | 不允许缺漏,比总价 |
采购方式: | 网上比价 | 报名方式: | 线上提交电子文件 |
(略)(以下简称甲方)就1、4、6、11号线FAS系统备件项目(下称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网上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地铁运营采购网(网址:www.whrtyycg.com)线上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比价。本项目报价为不含税价报价。
一、(略)
1.询价内容:该项目的采购,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采购清单”;
2.交货内容/服务内容、交货期/服务期、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略)
二、(略)
1.凡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须为**地铁运营采购网注册用户(未成为**地铁运营采购网注册用户的,应先于(略)com在线申请注册并成为用户),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包括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且应具备下列条件:
1.1.法人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略)接投资、实际控制、管理等)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价。
1.2.其他经济组织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形。其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实际控制、管理等)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其他经济组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价。
2.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其经营范围或服务范围应涵盖所报物资供应或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具备消防维保专项资质并从事该产品维保的单位;
2.2.具有FAS备件质量许可证的生产厂商或能够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代理证书的销售经销商;
2.3. 为地铁(略)。
3.不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报价。
4.参与报名的供应商须为增值税纳税人。
5.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在甲(略)。
6.按期、足额缴纳比选项目项下比选保证金。缴纳、退款方式请咨询发布公告的联系人,注意事项见第六节。
7.供应商报名时需盖章并上传以下资料(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供甲方予以资格审查。供应商对报名时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合法,有权不予确认为合格报价人、或取消报价人资格、或取消中选候选人资格、或取消中选人资格、或解除合同:
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经济组织注册登记证书;
7.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略)
7.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略)
7.4.报名申请表;
7.5.增值税纳税人(略)
7.6.满足本项目报名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8.甲方按照供应商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对于甲方确认的报价人,甲方在**地铁运营采购网上进行确认;对于未成为报价人的供应商,甲方不(略)。
三、澄清
1.报价人在报价前应仔细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如对本询价公告内容(包括采购清单)有疑问的,应于接受澄清开始时间起至接受澄清截止时间内,将需要甲方澄清的问题线上提交给甲方。接受澄清截止(略),甲方将不再接受报价人就本询价公告内容(包括采购清单)所提出的任何疑问。
2.甲方将以更新“采购清单”形式进行澄清,并线上回复给所有报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本项目甲方只对相同或类似需澄清的问题只澄清一次。
4.若报价人对澄清表示不接受时,报价人应放弃参(略)。报价人一旦(略),并全面接受。
四、报价
1.只有具备报价人资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在线报价。
2.报价人应于报价有效期内进行报价(税前价),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多次报(略)。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因供货及辅助服务、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工、材料、质量、机械设备器具、耗品、运输、装卸、样品、管理、质保、利润、(略)
3.报价人须按询价模式及采购清单的规定、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人报价如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未按要求报价,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对于物资框架采购,本项目采购清单项下的采购数量仅是预测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内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甲方对报价人不承担任何备货责任及或缔约过失责任。
5.如最终合格(略),甲方应组织第二次询价,第二次(略),甲方有权接受第二次询价结果选定中选人或另行以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6.报价人一经报价即不可撤回或撤销,并视为报价人(略)(包括但不限于合(略)),且无任何异议,报价人成为中选人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方式要求变更本询价公告项下各项文件全部内容(包括(略))。
五、评审规(略)
1.本项目报价评审采用符合商务、技术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按照税前总价由低到高的排列顺序依次排列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二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2.在上述评审法前提下,如遇最低报价相同,则甲方发布二次比价通知给最低报价相同者重新报价,二次比价中最低报价者成为中选人,如二次比价中最低报价仍相同,则甲方有权在最低报价人中自行选定本项目中选人。
3.经评审选定第一中选候选人后,甲方线上公示《网上采购比价结果公告》,各报价人如对第一中选候选人有异议,可在比价结果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实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在比价结果公示期内若无投诉、或经审核投诉不实、或虽投诉属实但不实质影响比价结果,则甲方选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中选人。
4.甲方选定本项目中选人后,应将《中(略),未收到《中选通知书》的报价人即未中选。自甲方将(略),中选人应按合同样本与甲方签订合同。若中选人未在自甲方将《中选通知书》线上通知中选人之日起5日内按合同样本与甲方签订合同,则视同中选人违约,自愿放弃中选人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由中选人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确(略),以此类推。若各中选候选(略),则甲方有权重新发布询价公告再次进行询价。
5.供应商出现下列行为时,甲方将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将记入供应商年度评价记录:
5.1.经查供应商有《(略)生产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应取消准入资格的。
5.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比选公平竞争性或对项目比选造成影响的:
5.2.1.有恶意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不当行为的;
5.2.2.拒绝、拖延签署基于项目比选程序而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或文件的;
5.2.3.无正当理由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的;
5.2.4.中选后,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的;
5.2.5.供应商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
六、比选保证金缴、退款注意事项
6.1.缴款
6.1.1.比选保证金(人民币三千元整)必须以参加比选供应商单位名义缴款。
6.1.2.缴款可以采取直接到(略)计划财务部(地址:(略))缴纳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收款账号信息:
名 称:(略)
帐 号:(略)
开 户 行:(略)
6.1.3.缴款完成后,参与比选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或公司收款收据)转交给本项目询价公告的联系人。
6.1.4.本项(略),未中选报价人可以要求退还比选保证金,也可以继续使用(略),将该保证金存放甲方处作为下次项目比选保证金使用。
6.2.退款
6.2.1.需要退比选保证金的供应商,需书面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退款申请书给本项目询价公告联系人,退款申请书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帐号等信息。
6.2.2.退还的比选保证金只能以现(略)
七、其他
1.甲方对本询价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2.有关本次询价的采购清单、报名申请表等资料、文件见附件。
3.联系方式
甲方:(略)
地址:(略)
项目公告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略)
项目联系邮箱:(略)
注册咨询联系电话:(略)
注册咨询邮箱:(略)
投诉受理部门:(略)
投诉受理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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