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2020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服务期:1个月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具有“****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相关内容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6、投标供应商须****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拟参与投标供应商可以于2021年4月28日17点前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联系电话:180****6278。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第三章项目需求》 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5月6日10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政务中心北楼三楼308开标室。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三楼308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中心****分中心)北楼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13-****0304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路58****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邮编:226000
电话:180****6278
联系人:邱海峰
十一、招标公告期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