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二中学创客教室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1-04-23
(略)创客教室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略)二、项目名称:(略)创客教室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包河区庐州大道711号万达揽湖苑15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陆万伍仟元整(大写)(¥(略).00元)
四、(略)供应商地址:**市包河区庐州大道711号万达揽湖苑15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陆万伍仟元整(大写)(¥(略).00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智慧黑板 | 希沃 | 规格:(略) 型号:(略) 智能笔:(略) 壁挂式视频展台:(略) 教室扩声系统:(略) 无线麦克:(略) | 1 台 | **** 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略)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周建民,朱璎,丁丽,张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略)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略)。
质疑(略),应当由本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略)。
(略)创客教室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滨湖新区**路****号(徽州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公示材料.docx 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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