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岗列中心幼儿园新建园舍等建设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04-27 10:(略)
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
发证日期: | (略) |
**市**区教育局 | |||
**市*(略) | |||
**市**区金郊小学校内 |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76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4层,以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 | 合同价格486.92 | 万元||
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丰立达建设有限公司 | |||
**永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何广岳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杨涛 | 设计(略)沈昕璞 | ||
毛存 | 总监理工程师付东辉 | ||
(略)15 ~ (略)15 | |||
正常 | |||
质量监督注册号 |
注意事项: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略)。三、住房(略)。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