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滕州市环境保护局) 滕州市区域空气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纳米环保喷涂材料采购 单一来源公示 一、 采购人: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滕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 项目名称: 滕州市区域空气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纳米环保喷涂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 (建议书编号) : (略) 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滕州市区域空气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纳米环保喷涂材料采购;产品名称:防霾净化纳米液;数量:20吨。 四、 预算金额: (略) 五、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购产品防霾净化纳米液为d0结构金属氧化物纳米晶材料改进而来。d0结构金属氧化物纳米晶材料其具有光热氧化效应,是一种能够把太阳能、热能转变成化学能,可分解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包括降解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把他们氧化分解成无害的二氧化碳和水,氧化固定工厂、汽车等排放NOx和SOx无机污染物,将之氧化成无害的惰性盐,并随雨水冲走,从而可以保持建筑物表面清洁,并防霾净化空气(VOC、NOx和SOx是PM2.5的主要形成物)。在d0结构金属氧化物纳米晶材料的基础上改进后,可持续释放活性物质,活性物质具有一定的电荷,从而可以促使PM2.5气溶胶失稳聚合沉降,从而起到去除大气中的污染物,改善区域内空气质量作用。应用范围为构筑物表面,人行道路,广告标牌等进行喷涂。该产品为西安前沿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填补了国内国际大气污染治理的空白,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规模化生产的核心生产技术。(略)取得西安前沿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滕州市唯一代理权,有不可替代性,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略)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五号楼**** 七、公示期限 : ****-04-28 至 ****-05-08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滕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 : (略) 财政部门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方式: (略) 附件: 1、单一来源公示情况表(4.28).pdf; | | 发布时间:(略)15时43分22秒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