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时智能监管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0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徐州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时智能监管系统”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徐州市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时智能监管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略)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略)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略)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方式:(略)
3.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接收开始时间:****年5月27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5月27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第 六 开标室(340房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我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二)招标文件的(略)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略)。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略),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1.名称:(略)
2.地址:(略)
3.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4. 电话:(略)
采购(略)
1.名称:(略)
2.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 29 号华隆财富大厦 823 室
3.联系方法:(略);邮编:****
4.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略)
****年4月30日
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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