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青衣江左岸夹江县中心至康中堤防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夹江县青衣江左岸夹江县中心至康中堤防工程施工标段已由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夹发改项目[****]108号、夹发改项目[****]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夹发改项目[****]108号、夹发改项目[****]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夹江县甘江镇中心村第18村民小组、弱漹村第6、9、10、11村民小组。
2.2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18.****公顷,整治加固夹江县中心至康中堤防长****米(桩号K0(略)),上起毛滩电站尾水渠尾端支处,终点至下游(略),其中314米已整治加固,本工程共整治长度为****m。
2.3建设工期:(略)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所有施工(含水下自护混凝土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R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略)来,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河道综合整治或堤防业绩,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略)。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5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年05月13日 23 时59 分登录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略)com.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略)(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6月0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夹江县水务局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地 址: /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略)。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