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原料制备和成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20 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并指导安装调试并单体验收合格,满足试运行条件(不含(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略),且只允许具有相(略),并应由砖机方(即双级真空挤出机设备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且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略)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略)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略)。承担相同工作(略),按照资质等级(略)。 若是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商务评分仅以联合体中牵头人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5月08日 至 ****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略)(**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 20(略),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5月28日 09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年05月28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七、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