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釆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一:
原(略)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5月11日上午9:(略)
现调整为:
****年5月26日上午9:(略)
更正内容二:
原付款方式:
付款步骤:
1.合同签订生效(略),甲方支付(略)。余款质保期满二年后无重大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现调整为:
付款步骤:
1.合同签订生效后十天内由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受益人为甲方,有效期不短于交付期限),待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并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质保期满二年后无重大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提供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比例)。
更正内容三: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方(甲方)和投标人(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现调整为:
根据《中华人民(略),为明(略)(甲方)和投标人(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更正内容四:
本合(略)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现调整为: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更正内容五:
2、投标单位****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略)(与合同对应任(略)),类似(略):以合同日期为准。合同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资料不全不得分。
现调整为:
2、投标单位****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发票复印件(与合同对应任意(略)),类似业绩日期认定:以合同日期为准,资料不全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修改部分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谢谢**!
本通知为(略)号(略)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市虎丘区建林路与**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