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合同备案的通知
**市教育局(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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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教基厅函〔(略)、《**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浙教办函〔(略)要求,现就校外培训机构合同备案通知如下。 一、平台备案 1.登录“**政务服务网”(http://(略)gov.cn); 2.点击【一网通办】,输入“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公示)”; 3. 选择相关办理地区,找到“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办件。 二、合同范本 鼓励校外培训机构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切实增强培训机构守法意识与消费者维权意识。 三、备案时间 各培训机(略),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市教育局联系人:吴婵,电话:(略)。 **市教育局 ****年5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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