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JY(略)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宿豫区九龙江路(庐山路-中塑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略),现已落实。项目(略),现对该项目的(略)(庐山路-中塑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
1.2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约**** 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略):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半年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宿豫区九龙江路(庐山路-中塑路)改造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略)
4.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略)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扫描上传至投(略))。
4.4 其他条件:
4.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 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略),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略),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 总监理工程师(略):
4.4.5.1 总监理工(略):
a.同时在两个(略)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 总监理工程(略)(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午9 时00分至(略)下午17 时3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om/)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略)-2;宿迁技术支持电话:新点软件张工(略)。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com/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须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om/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略)。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异议事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7.2投诉事项: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略)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略):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 | 地 址: | 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
联系人: | 张好武 | 联系人: | 蒋超南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